亮点七
保健品需注明不能代替药物
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亮点八
婴儿乳粉配方必须注册
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
亮点九
举报食品违法将受保护
县级以上政府的食药、质监等部门应公布本部门电子邮件地址或电话,接受咨询、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人举报所在企业的,该企业不得予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以其他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亮点十
监管不到位责任人将“被辞职”
细化并加重了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处分力度,增设了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的情形。县级以上食药、卫生、质监、农业等部门有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职。
(廖媛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