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市城区组织开展酒驾整治统一行动,此次行动检查车辆百余辆,查获涉嫌醉驾违法行为2起,酒驾违法行为2起。
当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按照统一安排部署,在滨江北路、西山路开展针对酒驾、毒驾专项夜查整治行动。“你好,我们正在进行酒驾整治行动,请你配合进行相关测试。”20时5分左右,交警直属一大队执勤民警在检查一辆从滨江路由南向北行驶的大众小型轿车时,发现驾驶员向某浑身酒气,随即使用呼吸式酒精测试仪对该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结果为70.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21时47分许,一辆号牌为川JS0123小型轿车沿西山北路由南至北行驶时,在行至执勤卡点时接受执勤民警检查,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92.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为取得更加准确的证据,民警将驾驶员杨某带到医院抽取血液进行检测。
当晚,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执勤人员携带酒精测试仪、照相机现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在滨江中路设置执勤卡点,对途经卡点的机动车辆驾驶人通过“望、问、闻、吹”的方式进行检查。在滨江中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执勤人员检查到驾驶人龙某,检查结果为酒精含量为176.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驾驶人杨某某经酒精呼吸测试,结果为25.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
目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员向某、杨某某处以驾驶证扣12分、罚款19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涉嫌醉酒驾驶的驾驶员龙某、杨某已交由特勤中队作进一步调查。
(边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