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难、维权成本高,这是外出务工人员普遍遇到的问题。遂宁市外出务工人员总量大,其中大部分流向新疆、福建等地。如何为他们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援助?近年来,为保护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遂宁市根据国务院和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分别于2009年在福建省晋江市和于2014年在新疆乌鲁木齐设立了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其中,乌鲁木齐援助站为全省第一家驻新疆法律援助工作站。两个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立以来,运行良好,不仅为外出的遂宁籍务工人员服务,还进一步拓宽援助范围,为川籍务工人员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
应援尽援
撑起在外务工人员法律保护伞
射洪县的蔡某和80多位老乡一起,在新疆和静县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工地务工。到2015年底,公司拖欠他们工资共计200多万元,公司法人代表也跑了。他们多次找到房地产公司和当地县政府信访、劳动监察部门协商,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
我市驻新疆乌鲁木齐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到求助后,立即主动与当地政府和房地产公司联系、沟通、反复协商,今年年初终于与房地产公司达成解决方案:房地产公司以两套商品房冲抵拖欠蔡某等人120万元工资;对剩余的90多万元工资申请劳动仲裁。
像这样的法律援助案件,在我市两个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不胜枚举。四川巴中市平昌县的受害人陈一(化名),年仅15岁,骑摩托车时发生交通事故,肇事方逃逸,且肇事车辆为无牌无证拼装车辆。事故中受害人双腿骨折,右腿被截肢。晋江法律援助站的工作人员积极介入,为其筹集善款45万余元,协调晋江市医院为其免去医疗费23万元。
多年来,我市省外法律援助站充分发挥职能职责,应援尽援,切实为川籍在外务工人员撑起法律保护伞。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我市两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共接待咨询逾2000人次,直接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00余件。
探索创新
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外出务工人员大部分是农民工,文化程度偏低,缺乏足够的法律意识。另一方面,由于身处异乡,他们对当地法律服务机构缺乏足够的了解,因此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又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理时,他们会感觉受到了很大伤害,个别人甚至采取非理性手段,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志贵告诉记者。
“如何提高外出务工人员和农民工的法律素质,有效保护这一群体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也是我们一直努力的方向。”张志贵说,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司法局各级法律援助机构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知识。为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农民工。市司法局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绿色通道”,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针对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申请,做到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简化办理程序,实行申请到指派一次性办妥,做到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零距离、零等待”。办理有关农民工案件与公安、法院、劳动、信访等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做到信息互通、工作互动。并建立了法律援助制度与人民调解制度相互衔接工作机制,充分运用“调解优先,能调则调”的原则,既节约了司法资源,也缩短了纠纷处理时间,使受援农民工尽快走出困境。
“我市的两个省外法律援助站,不仅要办理乌鲁木齐和晋江两地的援助,就是新疆和福建其他城市的川籍农民工也会帮助维权。当前,律师少、工作量大是工作站面临的最大挑战。”张志贵坦言,就拿晋江来说,晋江市四川民工每年就有近20万人,援助站每年为民工维权案件约50起,而工作站只有3名工作人员。
如何破题“人手少、需求大”的难题?据市司法局分管援助工作的副局长秦丹介绍,市司法局已经开始进行省外务工人员维权长效机制的探索,将采取让法律援助工作站通过召开座谈会、进企业走访等形式,与川籍务工人员、农民工代表以及企业家建立起常年稳定联系,启动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与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和律师事务所建立合作机制,依托当地专业律师为农民工维权等措施,全力确保省外援助站的有效运转,发挥更大的作用。(记者 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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