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蓬溪公安消防大队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全体官兵攻坚克难,团结拼搏,取得了显著成绩: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明显提升,部队建设跨越发展,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新形势下,蓬溪公安消防大队将采取哪些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蓬溪公安消防事业创新发展,保障辖区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近日,蓬溪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蒋崇接受了记者采访。
记者:当前蓬溪火灾隐患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蒋崇:蓬溪辖区目前有以下几个突出问题:辖区范围广,防火工作基础比较薄弱。蓬溪辖区共有31个乡镇,各乡镇水源分布也有较大的差异,消防基础设施和火灾扑救力量较薄弱,火灾防控压力较大。居民用火用电安全意识有待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能力不足,造成居民火灾居高不下;人员密集场所动态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部分人员密集场所由于自身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关停自动消防设施、堵塞疏散通道、违规用火用电等动态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屡禁不止,这也是常见的隐患,在一些商(市)场、娱乐场所、居民小区较为突出;工业园区生产企业受建筑结构和存放物资影响发生较大火灾的几率增加,且火灾扑救难度大,易造成重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
记者:面对辖区火灾隐患,大队将如何做好消防工作?有什么新的举措?
蒋崇: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创新思路,寻求新的突破,全力确保辖区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
——强化政府主导。针对当前消防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推动县委县政府落实消防安全领导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消防安全工作社会化进程。形成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消防安全负总责,分管领导按分管战线具体负责的责任体系,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强化部门联动。进一步加强执法联动,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对易燃易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以明确整改内容、明确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的要求督促整改到位,对在规定期限内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将依法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对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单位,相互抄告,互通信息,综合执法,联合督改,对违法行为一律“零容忍”,坚决依法处理,确保各类火灾隐患整改到位。
——强化消防专项整治。大队从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城市大型综合体、旅游景点、车站等场所入手,结合各项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按照火灾隐患整治要求,用好用足关停、查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等强制措施,对存在的问题依法进行严惩,使火灾隐患无处藏身。
——强化单位自查。为有效加强和提高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意识、火灾隐患自查能力,大队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对单位的特殊工种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法定代表人进行培训,明确责任,找准重点,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克服单纯的“靠”消防机构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思想,明确单位自身消防安全职责,落实单位内部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推进单位自查火患能力,形成合力抓消防的良好态势。
——强化农村火灾防控。大队总结农村社区消防工作的新经验、新方法,积极引导各乡镇政府成立消防工作管理机构,由乡镇长担任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设置专门的消防工作办公室,依托乡镇安委会,成立农村消防工作组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乡镇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分别落实负责人,建立起“划片、分包、定人”的责任制,努力实现农村消防安全的无盲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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