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元旦、春节假期是党的十九大后第一个重要节点,也是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出台《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后的第一个重要节点。日前,中共中央纪委印发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
如何深化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落实中纪委通知要求,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廉洁过节,船山区也于近日下发了通知。
通知对元旦春节期间纪检监察组织就“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提出了哪些要求?党员干部应该如何避免违反相关规定?
重点纠治内容
1.节日腐败问题
通知明确指出,各级纪检组织要重点开展对“两节”期间公车私用,公款吃喝,滥发津补贴、奖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违规违纪行为的监督检查。
2.聚焦10个方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体表现
通知还要求,要紧盯“四风”新动向,有针对性地治理隐形变异的违规问题,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指示中指出的10个方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体表现,重点纠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纠正走秀式调研、“推绕拖”、懒政庸政怠政、不出实绩出经验等反映集中的问题。
具体纠治措施
通知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主动作为,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紧盯“四风”新动向,有针对性地治理隐形变异的违规问题。
区纪委也将建立重要节点紧盯“四风”问题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受理元旦春节期间收到的相关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置。
此外,通知还指出,对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办,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工作推进不力、推诿扯皮、不谋事不干事不担事等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一经发现,坚决查处,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明确“十个严禁”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需对照以下这些问题自我排查,带头把住廉洁关口,守住纪律底线,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廉洁过节。
一、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
二、严禁以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或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三、严禁公车私用和领导干部私驾公车,或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和他人借用车辆;
四、严禁利用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借机敛财;
五、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土特产、烟酒、花卉等节礼;
六、严禁利用职权索要财物以及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七、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非组织活动;
八、严禁参加、支持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九、严禁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微信红包等;
十、严禁以任何形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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