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文书生效依法履行,是被执行人的义务,可是总有一部分人“赖皮成性”,甚至无视法律,干脆消失、不接电话、更换住所甚至人间蒸发。今天大英县人民法院就逮住了一位和执行干警玩躲猫猫的老赖。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王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王某因欠银行8000元信用卡欠款,本院作出的(2017)川0923民初109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
10月24日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并向被执行人王平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但执行过程中王某既不向本院报告财产,且在执行法官和他电话沟通时,以谎称不是本人,多次拒接执行干警电话拒绝沟通,到其住所亦不见踪影,故意躲避执行,家人对其行踪称不知情,使该案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12月6日,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来电,告知干警被执行人王某晚上回家时间一般在深夜,每天早上7点左右会离开家。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决定在12月7日清晨到被执行人家中传唤王某。12月7日6:30,由执行局局长成代龙同志带领5名执行干警到王平家里,将刚刚起床准备继续出逃的王某逮个正着,传唤他到法院说明案件情况。
法官认为,由于被执行人王某未向本院申报财产,同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典型的失信被执行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院决定对王某司法拘留15日。在本案执行中,执行局通过与公安、社区的配合,加深了社会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引导公民诚实守信做人的良好风气。同时,采取司法拘留这样一种行之有效的强制措施,依靠法律的威慑力,被执行人才能无藏身之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