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中的作用,优化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社会环境,省妇联、省女法官协会、省女检察官协会、省律师协会在全省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经评审,遂宁市船山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选送的《杨太婆赡养纠纷》案例荣获“2017年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
该案涉当事人杨太婆系丧偶、失能、高龄老人,有多名子女却无人照料。船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受理案件后,快速审查,并指派船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律师陈龙、工作人员罗稀中办理该案。承办人积极与受援人沟通案情,并收集证据诉至船山区人民法院。最后经过法院开庭审理,法院认为孝顺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法律亦规定子女在父母年老时需尽赡养扶助的义务。赡养义务不仅包括向父母支付赡养费,还包括对父母的亲自照顾。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法院采纳了承办人的全部意见,判决原告跟随二儿子生活,其他四被告按月向原告支付生活费, 原告因病、因伤住院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由五被告共同负担。
船山区法律援助中心一直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法律援助的重要内容,在援助工作中坚持关爱妇女儿童,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潘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