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大英县检察院高度重视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牢固树立法律职业共同体理念,建立“五化平台”,积极构建新型检律关系,通过丰富服务举措、优化执业环境、加强内外协调等方式,切实保障了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
一、建立“专业化”服务平台。为切实解决以往律师接待存在多头多部门不规范问题,大英检察院从加强硬件建设入手,对律师接待方面的各项保障措施进行了完善和改进,为律师依法履职搭建了便捷平台。集中“一个窗口”接待。设置集律师接待、阅卷、会见承办人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律师接待室、律师阅卷室、律师会见室,对律师申请事项统一受理、回复,律师凭执业证或身份证即可办理,开辟了律师接待“绿色通道”。为外地律师主动办理代理案件信息的微信业务,方便随时关注案件诉讼进程。实行“一站式”服务。明确专人专岗,专门负责律师接待。建立互联网预约、检务公开、案件查阅、起诉文书查询、行贿档案查询等电子操作系统,配备有扫描仪、复印机、阅卷电脑等设备,网上网下最大限度地为律师依法执业提供便利。实现“一揽子”办理。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建立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递交材料接收、移送登记表台账,对律师来访、申请事项等进行统一登记分案、统一处理、统一解决,能及时办理的当即办结,不能及时办理的限期办理,确保“进一次门办所有事”。
二、运行“制度化”监督平台。一是建立健全律师接待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及“两院三部”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规定》),检察院相继制订了《大英县人民检察院律师接待管理办法》、《案件查询、律师接待工作规范》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律师接待、查阅、复制、摘抄、证据审查与申诉调取、控告、申诉与责任追究等事项的办理程序、期限和职责分工。二是建立接待登记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律师,建立工作台帐,详细记录相关信息,协调处理相关事宜。三是建立规范录入机制。在律师接待过程中,先审查所提供的证件是否齐全,再将相关信息逐项登记,录入到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便于办理相关业务。
三、打造“服务化”接待平台。一是树立自觉服务意识。把检察监督与积极服务有效融合统一,树立自觉服务、积极服务、热情服务意识,让每一位律师都感到自己的执业权利得到了保障。二是提升服务质量。制作《案件信息公开告知卡》,详细载明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的应用功能、查询内容、查询方式和查询热线等,推动律师通过信息公开网查询案件和预约办理业务。对尚未进入公诉环节或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律师申请阅卷的,案管人员会留下律师联系方式,待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主动告知律师,为律师提供定制化服务。三是畅通服务渠道。推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长效化。建立当面接待、电话预约、微信预约、案件信息公开网查询等方式,拓宽接待渠道。同时,通过积极征集律师反馈意见、组织走访调研、定期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收集加强和改进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建议。通过方便快捷的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
四、搭建“常态化”交流平台。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化检察官和律师的法律职业共同体观念,主动加强与律师的沟通交流,着力打造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一是建立定期座谈机制。定期组织召开“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座谈会,邀请司法局、律协等相关代表共同研讨如何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并结合当前全县区域内检察机关司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征求意见。二是建立律师评价机制。制作律师满意度调查表,就案件办理情况、办案程序、工作作风等,通过网络问卷、电话询问、面对面交谈等方式进行回访,收取建议,及时对照整改。
五、构建“信息化”创新平台。近年来,大英检察院切实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了方便快捷的人性化服务。一是信息化预约。积极推广案件信息公开网预约功能,开通官方网站、微信平台,向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发放联系卡等,搭建方便律师预约申请的全方位平台,为律师提供阅卷预约和案件信息传送。大英检察院办理的曾某贩卖毒品案,辩护律师系外地人。大英检察院建议律师通过网上预约办理阅卷手续。该案律师通过网上预约后,到达阅卷地点即刻便开始阅卷工作,有效节省了办案时间。二是信息化查询。大英检察院律师接待室安装了律师接待专用电脑,在线查询各类案件的办案流程、环节、承办人,案管大厅设置了触摸屏查询平台,方便律师自主查询相关司法解释、所办案件的程序性信息及法律文书公开等,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了极大便利。三是信息化阅卷。极探索电子阅卷新模式,设置专门的律师电子阅卷场所,配置了高清扫描仪和专业计算机,实现了卷宗材料数字化以及卷宗材料光盘刻录,扭转了以往阅卷仅限手机拍照、复印材料等耗时费力不方便的窘况,为律师阅卷提供了快捷高效服务,受到了律师普遍欢迎,给予高度评价。
(彭小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