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船山区司法局严格按照司法部“机构单设、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人员充实、保障有力”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规范司法所设置。全区17乡镇(街道)均设有司法所,均配备司法所长(正式编制人员)和工作人员(聘用人员)各1名,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占全局政法专项编制总数的50%。
加强教育培训。加强对新入职人员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力度,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建立干部双向交流。船山区司法局建立机关与司法所之间的干部双向交流制度,促进良性互动,记功授奖、评优选先向司法所倾斜。
加强司法所业务用房保障。每个乡镇司法所每个司法所都拥有独立业务用房,面积大于100平方米,能够满足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需求。
强化司法所经费保障。将司法所所需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予以保障,保证司法所装备配备。统筹使用装备经费和资金,因地制宜配备业务交通工具。
推进司法所信息化建设。现7个司法所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实现乡、县、市、省四级网络互联互通,全面依托“四川省司法行政工作平台”开展工作。
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健全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廉政勤政制度等各项制度规范,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社区矫正、依法治理、法律援助等工作制度。实行司法所所务管理“四公开”,提升司法所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朱红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