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5日,六十多岁的老太李某元被无证的陈某俊驾驶的摩托车撞伤致三级残废,法院判决陈某俊赔偿各项损失56万余元,但陈某俊仅支付2万余元的医疗费后就“消失不见”了,蓬溪县公安局网上追逃捉拿归案后,陈某俊被判处一年半的刑罚,服刑回来后至今仍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支付赔偿款义务。经多次执行未果的情况下,蓬溪法院于2017年9月27日对陈某俊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然而,看到陈某俊被拘留,坐在轮椅上的申请人李老太和其丈夫、女儿却落下了眼泪:“我们这一家该怎么过啊......”李老太的女儿小陈见仍然拿不到赔偿款,无助地失声大哭起来。面对巨额债务和治疗费,他们该怎么办?
“我们会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同时为你们寻求各种救助措施……这点钱请收下!”在一旁的蓬溪法院执行局陶清珍法官,见李老太一家三口近乎绝望,心里非常难过,于是她从自己包里掏出500元现金,塞到李老太女儿小陈手中……
“谢谢你!谢谢你……你真是好人啊!”拿到钱的小陈激动不已,准备跪在陶法官面前……
作为一名女性法官,陶清珍常以她的善良、细腻、热心来帮助当事人,许多当事人都从她那里感受到了一份来自司法关怀的温暖和浓浓的人情味。
这次帮助也是在开展“四对照四提升 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活动以来,作为蓬溪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的陶清珍第三次资助家庭特别困难而又没有拿到执行款项的申请人。
(赵海文 何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