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县司法局严格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实际,不断调整工作思路,积极探索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方法,总结出“两清一实”工作法,进一步加强特殊人群管理。
一、底数清,信息统计全覆盖
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司法机关密切配合,实现对社区服刑人员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日常监管,切实做到社区服刑人员底数清。一是实施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网格化,由各司法所、各派出所、各乡镇(街道)综治办、村(社区)委会、网格站及服刑人员亲属综合成立矫正小组,实施“一名社区服刑人员有一个矫正小组”纵向到底的教育矫正。织牢“监管网”。二是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电子档和执法档案纸质档一人两档“双保险”管理制度,自全省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提前四个月完成115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信息补录工作。做好痕迹管理工作,确保存档规范、内容全面真实。
二、情况清,工作动态全掌握
将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心理矫正工作视为重中之重,严格落实周电话汇报和月书面思想汇报制度,采取定时定点重点走访排查与普遍走访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做好走访笔录,全面掌握服刑人员的思想认识、现实表现、人际交往、家庭关系等动态情况,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防范、早处置。对有重新犯罪危险的社区服刑人员纳入为重点人员,督促各乡镇(街道)落实重点人员管控工作。联合县检察院刑事检察执行局,每年定期对全县33个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专项督查活动,局社区矫正办每季度对全县在矫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随机抽查,抽查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请假外出、每月指纹签到、社区服务和教育学习参与等情况。对请假外出的社区服刑人员,通过电话汇报、手机定位、微信定位等方式加强监管,有效排除社区矫正工作安全隐患。
三、工作实,个性帮扶显关怀
坚持对特殊人群进行教育感化,对有重新犯罪倾向及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建立个性化矫正档案,通过心理上疏导、生活上关心、政策上扶持、就业上帮助,促使他们早日回归社会。一是依托企业建立两个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今年已安置39名特殊人群就业;二是按照县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增强与当地政府、村(社区)两委的有效对接,将符合条件的特殊人群纳入低保范围,协调各部门落实帮扶政策,帮助特殊人群解决在就业、生活、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培训,对自主创业的特殊人群,及时提供相关政策和法律咨询,协助办理证照等相关手续。主动为就业困难的特殊人群提供就业信息,开辟“绿色通道”,促使他们重新树立生活的勇气,坚定回归社会的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