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出庭应诉率不达标将被扣分
四川省执行难问题解决得如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否已经常态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是否顺畅?记者11日获悉,为了将全面依法治省引向深入,省依法治省办近日印发通知,决定7月底前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以及“两法衔接”三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督查重点没按要求出庭应诉将扣分
按照通知要求,针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主要督查各级行政机关建立行政应诉工作机制情况,各级行政机关或领导干部干扰、阻碍法院依法受理、审理行政案件情况;被诉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不遵守法律规定、庭审规则情况;2016年实际开庭审理的行政案件中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以及2016年行政案件中被诉行政机关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案件情况。“专项督查分值表”中明确,在2016年实际开庭审理的“民告官”案件中,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每低于全省平均值(2016年为45.2%)5个百分点扣1分(目标分值为10分)。法院书面建议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而被诉行政机关仅委托普通工作人员出庭应诉案件,或被诉行政机关仅委托律师出庭应诉案件,这样的情况出现一件将被扣0.5分(目标分值各为6分)。
针对“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则主要考察组织保障及建立工作制度情况,执行信息化建设情况,2017年1至5月执行案件办理情况,以及执行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其中,要求督查98个中基层法院“力争一年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活动完成既定目标情况。
督查行动7月底前深入21个市州督查
据了解,督查组将在7月31日前,分6组深入成都、资阳、德阳等21个市州以及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保监局等11个省级有关部门,采取明察+暗访形式开展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作为下次督查的重点内容。
通知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以及“两法衔接”3项工作共划分为13个重点项目、44个关键节点,每项工作总分值为100分。督查过程中,督查组根据“专项督查分值表”对被督查对象进行量化打分,得分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省高院、省检察院、省政府法制办将参加督察。督查完成后,督查组在一周内完成书面督查报告连同被督查对象的“专项督查分值表”报省依法治省办汇总。 (四川法制报记者 曾晶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