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法学会组织优势和人才优势,主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遂宁市法学会于5月11日印发了《关于开展“我为平安遂宁做件事”法治实践活动的通知》,在全市组织开展“我为平安遂宁做件事”法治实践活动。
活动以建设“平安遂宁、法治遂宁”、服务发展为总体目标,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着力点,以法律“七进”为统揽,组织全市法学会会员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培训、法律帮教等活动,为“创平安迎盛会”贡献法治力量,活动主要有四种形式。
一、开展法律咨询、援助。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寺庙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帮教,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二、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广泛动员法学、法律工作者结合工作实际积极主动参与邻里、婚姻家庭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化解,参与劳动争议、征地拆迁、医疗纠纷、治安案件民事损害赔偿等特殊行业和专门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参与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矛盾纠纷化解,帮助群众正确处理各种矛盾,引导其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三、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引导法学、法律工作者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提升执法水平;引导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投入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开展法治问题研究。广泛动员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基层,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治问题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大力开展社会矛盾纠纷预测预警预防,为“创平安迎盛会”提供法治保障。
活动于5月开始,10月底前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