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力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改善我市生态环境现状和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期待,根据高检院、省检院的统一部署,经市检察院、法院、法制办、公安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研究决定共同开展两个专项活动,活动时间为2017年4月至2018年12月。
一、工作目标
集中查处、批捕、起诉、审判一批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突出曝光一批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典型案件,处理一批涉案单位职务犯罪人员,坚决遏制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高发势头。通过专项活动的开展,切实贯彻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推动我市“两法衔接”机制落实,形成打击犯罪合力。
二、工作重点
(一)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守护好绿水青山。落实省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要求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的部署,依法惩处违反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造成大气严重污染的违法犯罪;依法惩处向水体排放油类、酸碱液体、剧毒废液、放射性固体废物等禁止排放的污染物以及超标排放废水造成水体严重污染的违法犯罪;依法惩处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造成土壤严重污染的违法犯罪。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非法采伐、非法猎捕等各类犯罪行为,严守生态红线,维护生物多样性。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
(二)依法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深入贯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依法惩治制售含有严重超标致病性微生物、农药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的食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超范围、超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兽药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犯罪;依法惩治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种植、养殖食用农产品,在食品中非法添加国家禁用药物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依法惩治制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制售国家禁用的非食品原料、农药兽药以及私屠滥宰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经营的违法犯罪。重点打击、从严惩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比较集中的“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长期以来高发多发的涉及“地沟油”“瘦肉精”“病死猪”“毒奶粉”等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虚假广告犯罪,以及走私冷冻肉品、利用互联网实施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各个环节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着力切断犯罪利益链条,始终保持对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
(三)依法惩治危害药品安全的违法犯罪,促进解决医药领域乱象。依法惩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等违法犯罪。重点打击、从严惩处具有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属于疫苗、血液制品、急救药品、注射剂药品,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制售假药劣药,虚假广告,以及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明知是假药劣药而有偿提供给他人使用等恶劣情节的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严肃查办药品流通领域的商业贿赂、虚开发票、洗钱、非法经营等经济犯罪。
三、活动的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部署开展专项活动
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选派精干力量,明确责任,强化工作落实。市法院、检察院、法制办、公安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成立了“两个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检察院胡邦勇副检察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法院袁彩君副院长、市法制办温勉光主任担任,成员为相关单位分管“两法衔接”工作的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检察院侦查监督一处,具体负责专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各区县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完善案件办理机制,确保案件依法规范办理
1.行政执法机关要依法履职、规范执法,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2.公安机关要依法及时立案侦查涉嫌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落实重大违法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侦办机制。
3.人民检察院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对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依法快捕快诉,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一批、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一批涉嫌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查办一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
4.人民法院要加强审判力度,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通过审判震慑违法犯罪活动,提升专项活动效果。
(三)加强协调配合,增强打击违法犯罪合力
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积极沟通协调,加强个案协作,共同对重点区域、领域开展排查,深挖危害严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对危害严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案件,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可联合挂牌督办。要发动群众举报、控告、提供案件线索,要设立网络媒体观察员,主动关注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舆情,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同时进一步加强“两法衔接”工作,有效运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落实信息交流、案件通报、联席会议等机制。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召开研讨会、联席会议通报活动开展的阶段性情况,解决案件移送、证据收集、检验鉴定、涉案物品处置、信息共享平台应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活动影响力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主动向记者站、新闻媒体提供“两个专项活动”的文字、图片、视频等宣传素材,通过专访、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召开新闻发布会、利用微博微信平台等多种方式、渠道,提升社会公众对依法保护环境资源和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认知度,及时宣传“两个专项活动”取得的成效,扩大影响、形成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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