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遂宁立足群众利益,搭建法律服务平台,健全维护群众利益机制不断规范提升法律服务工作。
降低门坎拓展网络
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按照部、省要求,进一步降低了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使之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深入开展“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活动”,为农民工讨薪、工伤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受理农民工讨薪案件230件,接受咨询及援助1148人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约350万。建立了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代理制度、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值班制度、“12348”法律咨询热线律师值班制度,健全了法律援助质量监管体系,通过跟踪办案进程、回访当事人、检查案卷等方式开展质量评估。强化省外遂宁籍农民工维权,将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向省外适度延伸,在遂宁籍农民工较为集中的新疆乌鲁木齐、福建晋江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共接待群众来访来电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00余件,为受援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00多万。与市财政局联合转发了省财政厅、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全面落实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机制,充分调动办案人员积极性。1—10月全市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127件,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10867件,为受援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13121人次,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的109.34%。已建成乡镇(街道)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6个。
勇于担当主动作为
服务群众维权社会维稳
针对民间融资问题凸显、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的情况,组织14名骨干律师全程参与我市民间融资依法处置、清产核资等工作,接待和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00余人,参与处理群体性事件30余起,提出各类建议1000余条。积极开展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试点工作,及时起草了《遂宁市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办法(试行)》、《遂宁市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律师服务团管理办法(试行)、《遂宁市涉法涉诉信访听证实施办法(试行)》等系列文件,组建了遂宁市涉法涉诉信访律师服务团,1—10月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中心接待信访群众121人次,接受电话咨询68人次,引导信访人依法申诉5件、引导信访人申请司法救助2件,市委政法委梳理的14件涉法涉诉“骨头案”初步实现化解8件。深化社区公益法律服务站工作,11个公益法律服务站共提供法律咨询3100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5件,参加调解纠纷250件,引导社区居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90件,组织社区法制宣传110场次,深入街道和居民小组进行不稳定因素的整治和排查360余次。切实落实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联席会议制度,畅通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投诉查处和救济途径,推动行政机关转变观念,市司法局与市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审查逮捕阶段听取律师意见实施办法》和《关于律师异地查阅案卷实施意见》,与市中级人员法院召开法官律师恳谈会,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意见》,转发了省高院、省检院、公安厅、司法厅、国安厅出台的《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切实做好律师投诉处理工作的规定》,市律协与其他市州律协建立了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联动机制,全面解决立案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投诉难等问题,构筑了法律职业共同体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依法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
推进司法鉴定改革
更好地规范管理服务群众
一方面,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的要求,积极推进机构体制调整,制定了中益司法鉴定中心改制方案,完成了中益司法鉴定中心的清算审计和整体资产评估工作,实现了鉴定中心与市局机关、司法鉴定协会“人、财、物、场所”四个完全分立和独立规范运转。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司法鉴定服务,组织“司法鉴定七进”活动,1—10月共完成各类司法鉴定委托1370件。办理司法鉴定援助服务4起,为困难群众减免鉴定费用6800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