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兰楠 实习生 徐毓蔚) “罗一笑,不要乱跑,你给我站住!要是你不乖乖回家,就算你是天使,就算你跑进天堂,有一天我们在天堂见了面,爸爸也不理你!”近几日,这篇《罗一笑,你给我站住》的文章刷爆朋友圈。然而,父亲“卖文”为女儿筹款的行为却引来网友质疑,称其并不贫穷,事件涉嫌营销募捐。
互联网改变了世界,同样也改变着公益慈善。从此网络公益众筹平台,到罗一笑事件的“卖文”众筹,新型的公益模式由于信息难辨真伪、资金无法监管等问题一直备受质疑。对此,律师表示将网络募捐纳入法治轨道,对涉嫌诈捐的当事人追究诈骗刑责。专家也提出,公证可介入网络募捐,一方面证明求助信息真伪,另一方面也能监管善款去向。
事件回顾
病童父亲承认有三套房
《罗一笑,你给我站住》的作者罗尔称,由于5岁的女儿罗一笑身患白血病,“重症室的费用,每天上万元”。因此,他和一家公司商定,自己写的文章转发一次,公司就会为其捐赠1元钱。同时,罗尔在微信公号记录女儿治疗过程,并开通打赏功能,筹集女儿治疗费用。该文引起网友“疯狂转发”,并纷纷慷慨解囊。
然而,剧情却在一夜之间反转,有网友爆料罗尔家并不贫穷有“三套房两台车”,另一家深度参与此事件的P2P公司也被质疑是“带血营销”。
11月30日,罗尔接受媒体采访,回应各种质疑,承认自己确在深圳有一套房,东莞有两套房,但由于还没拿到房产证无法交易。罗尔表示,如果有人觉得被骗,提出来的话会退钱。
昨日下午,深圳市儿童医院通报罗一笑的治疗情况及治疗费用。根据通报,罗一笑三次住院共78天,总费用合计为204244.31元,其中自付36193.33元,自付费用占总治疗费用比例为17.72%。
律师说法
《慈善法》不禁止个人求助
今年9月1日起施行的《慈善法》对公开募捐的主体资格加以明确规定,原则上限定为取得相应资格的慈善组织。这意味着,没有获得公开募捐资格的个人和组织不得在网上公开募捐。那么,罗尔这样的行为是否涉嫌违反《慈善法》呢?
四川省政协委员、律师曾文忠表示,《慈善法》禁止个人募捐并不等于禁止个人求助。个人求助是指为本人、为自己的家庭成员或者自己的近亲属,向他人或社会求助。个人求助最根本的特征是“利己”,而《慈善法》所规范的慈善活动则必须是“利他”。
曾文忠表示,目前对于个人求助,在民事方面要依靠《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曾文忠建议,即使是在个人求助,也应该增加格式条款,明确求助的事由、数额、用途以及余款的处置等,从而让大众一目了然。若受赠人未按格式协议中约定的用途使用善款,可视为受赠人违背了赠与合同所附的义务。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捐赠者可撤销该赠与,要求退回捐款。
“诈捐”可追究刑事责任
罗尔在文章中曾称费用每天花费上万,但该说法被医院予以澄清。部分公益众筹的当事人都夸大病情、虚报费用,这种行为是否属于“诈捐”?可否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川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律师成安表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所以当发生“诈捐”时,募捐发起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提供了虚假的求助信息、或者伪造了医院病历等证明资料,向受骗人传递不真实的资讯,骗取公私财物达到一定数量就可能涉嫌诈骗罪,而且可能会酌情从严惩处。
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特定情形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第一情形就是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将网络募捐纳入法治轨道
而对于网上公开募捐的行为,“政府、募捐平台等相关部门和组织都应该有所作为,把网上公开募捐纳入法治轨道。相关政府部门应该加强管理,或者可以考虑将募捐行为与个人的信用挂钩,如果存在‘诈捐、伪造信息’等行为,可以将个人纳入‘黑名单’。募捐平台也应强化自律,在收到求助时,多一些严格审核,多一些实地调研。”曾文忠说。
专家建议
“求助信息真伪难辨、善款成‘糊涂账’这些问题早有显现。”蜀都公证处副主任钟良表示,公证能从证真伪和通过善款信托监督善款拨付这两方面介入,解决这些问题。
信息真真假假公证证明真伪
许多网络募捐中都有一个“好故事”,但谁能证明信息的真实性呢?比如该案中,罗尔在文章提及“每天医疗费用少则一万出头,多则三万有余的费用,一大半少儿医保走不了。”但对此网友也提出了质疑,并上传清单说明医保已支付了大部分住院费用。谁的话是真的?募捐方到底为治病花了多少钱?“网络求助信息的真伪除了募捐平台的审核以外,可以通过募捐平台向受捐人所属地的公证机构申请,通过公证机构第三方的调查、核实,出具相应的公证书,证明求助信息的真伪”,钟良说。
善款去哪儿了?信托审核拨付
而善款被捐出后,善款的去向如何做到公开透明呢?这其中也可以发挥公证的作用。《慈善法》第五章专门对慈善信托进行了规定,慈善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慈善目的,依法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开展慈善活动的行为。钟良介绍说:“此前,公证处就办理过一起善款信托。捐助者将善款提存在公证处账户里面,然后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来审核受捐人的报账明细和需求,公证处再根据公司的审核结果进行善款拨付。但也可以由募捐平台申请这样的信托,将平台募集到的善款纳入公证机构第三方的监督之中。”◎网友评论
YimanForever:也许有一天,我们再也不会受骗了,但是真正需要帮助的人,通路也会被堵塞,骗子的可恨并不是骗了多少钱,而是让这个世界的善意又少了一点。
鹰击长空1688777:对这种以自己女儿的不幸炒作骗取善心发黑心财的应视为诈骗行为。善款必须捐赠给极其需要的人,不能用来给个人财富锦上添花。
悲伤都市:带血的营销也好,信任的危机也罢,这都是成年人的问题……患病的孩子是无辜的,还是祝愿笑笑早日恢复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