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出台产权保护顶层设计,到期后续期将有法可依
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下称《意见》)发布,这是我国首次以中央名义出台产权保护的顶层设计。引人瞩目的是,《意见》在多处对于公众关心的土地与房屋财产问题,作了说明和安排,明确提出: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细化规范征收征用法定权限和程序、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等。
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关键点 研究续期法律安排
【文件】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解读】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认为,续期问题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考虑:一是不够70年的,到期后必须都续期到70年;二是70年到期后自动续期,相当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一个无期限的物权,即一次取得永久使用,国家不必每次续期每次都收费;三是到期后经过自动续期变成永久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之后,应当确定使用权人与国家所有权人之间的关系,可以考虑收取必要而不过高的税金,但应当经过立法机关立法决定。
征地与拆迁如何遏制尖锐矛盾关键点 不将公共利益扩大化
【文件】完善土地、房屋等财产征收征用法律制度,合理界定征收征用适用的公共利益范围,不将公共利益扩大化,细化规范征收征用法定权限和程序。遵循及时合理补偿原则,完善国家补偿制度,进一步明确补偿的范围、形式和标准,给予被征收征用者公平合理补偿。【解读】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表示,《意见》的一个重点,就是要科学界定公共利益的范畴,防止将公共利益随意扩大化。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主任孙宪忠表示,建议规定公共利益的认定引入听证程序。
农民宅基地权益如何得到保障关键点 落实用益物权
【文件】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粮食生产能力不减弱、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落实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用益物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增加农民财产收益。【专家】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刘俊海说,意见回应了农村“三块地”的改革,提出落实宅基地的用益物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增加农民财产收益,能够使宅基地等原来的“死资产”在一定范围内流动,最后变成“活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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