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23日讯 今天上午,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首届独立招收博士后入站典礼暨应用法学研究工作座谈会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密联系司法实践,解决中国司法问题,为推动人民法院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周强指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工作取得明显成绩,培养了一批专业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审判业务专家,推出了一批重要研究成果,成立了中华司法研究会、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等重要研究平台,形成了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法院与法学院双向交流等研究机制,有力促进了应用法学研究的繁荣发展。作为应用法学研究领域的“排头兵”和“领头羊”,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在培养高层次应用法学研究人才、组织开展应用法学研究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研究所独立招收博士后,并创办《中国应用法学》,对于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建设高端研究平台具有重要意义,必将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水平,推进人民法院工作开展。
周强要求,要努力建设开放、现代的高端研究平台。要明确应用法学研究所的功能定位,加强与法学研究机构、学术团体的联系,搭建平台、整合资源,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要大力推进司法智库发展,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德才兼备、勇于创新的司法政策研究队伍,健全咨政建言、理论创新、舆论引导、社会服务、普法教育等重要功能,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真正发挥“思想库”和“智囊团”的作用。要努力建设一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程序和模式,把工作站建设成司法领域的人才高地、智力高地和成果高地。要做好学术成果转化平台,《中国应用法学》要坚持问题导向,密切关注司法改革及司法实务中的现实问题,加强案例研究,深化应用法学和审判理论研究。要充分发挥中华司法研究会、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等社团交流平台的作用,创新研究机制,加强学术交流,推出更多研究成果。要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司法大数据的分析运用,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应用法学研究。
周强强调,要加强人才培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研究队伍。要创新研究人才培养方式,研究制定梯队式研究人才培养战略和规划,加强法院与法律院校、研究机构之间的合作,进一步完善专家学者交流挂职制度和法律研修学者等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型法官的引领示范作用。
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宣读了《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同意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独立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述元宣读了《关于成立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学术指导委员会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孙华璞宣读了《关于成立〈中国应用法学〉期刊编委会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刘贵祥宣读了《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关于录取2016级博士后的决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宣读了《关于同意创办〈中国应用法学〉期刊的批复》。
要大力推进司法智库发展,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德才兼备、勇于创新的司法政策研究队伍,健全咨政建言、理论创新、舆论引导、社会服务、普法教育等重要功能,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真正发挥“思想库”和“智囊团”的作用。要努力建设一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程序和模式,把工作站建设成司法领域的人才高地、智力高地和成果高地。要做好学术成果转化平台,《中国应用法学》要坚持问题导向,密切关注司法改革及司法实务中的现实问题,加强案例研究,深化应用法学和审判理论研究。要充分发挥中华司法研究会、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等社团交流平台的作用,创新研究机制,加强学术交流,推出更多研究成果。要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司法大数据的分析运用,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应用法学研究。
周强强调,要加强人才培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研究队伍。要创新研究人才培养方式,研究制定梯队式研究人才培养战略和规划,加强法院与法律院校、研究机构之间的合作,进一步完善专家学者交流挂职制度和法律研修学者等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型法官的引领示范作用。
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宣读了《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同意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独立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述元宣读了《关于成立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学术指导委员会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孙华璞宣读了《关于成立〈中国应用法学〉期刊编委会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刘贵祥宣读了《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关于录取2016级博士后的决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宣读了《关于同意创办〈中国应用法学〉期刊的批复》。(记者 葛晓阳 见习记者 战海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