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县沱牌镇的黄洋洋和太乙镇的钱军本是朋友,两人共同的朋友罗欢溺水身亡了。此后不久,两人在谈到此事时,定下了到河里进行闭气比赛的约定。后在比赛过程中,黄洋洋不慎溺亡。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定,钱军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同时赔偿黄洋洋的亲属经济损失人民币25000元。
朋友溺亡 他们约定比赛潜水闭气
黄洋洋和钱军早前就认识,平时有交往。2014年6月,黄洋洋和钱军共同的朋友罗欢溺水身亡了。
此后不久,在谈到此事时,钱军说,自己当时若在场,定能挽救罗欢的生命。对于钱军的说法,黄洋洋表示不服,提出要和钱军在水中比赛潜水闭气。对于黄洋洋自称水性好,钱军也不服,于是同意了闭气比赛,并商量好了输赢奖惩方式,但当天因故未能实施比赛。
几天后,两人在沱牌镇的一个网吧外相遇,黄洋洋再次提出到涪江河里比赛闭气潜水,这一次钱军同意了,两人决定马上进行这场比赛。
比赛过程中一人不幸溺水身亡
当天中午13时许,钱军与黄洋洋来到沱牌镇凤凰咀村涪江河堤附近,前来观战的还有小罗、小马、小丁等几名朋友。钱军见到河里有打渔人,便向打渔人询问水深,黄洋洋则称要在罗欢被淹死的地方比赛,双方就在河中潜水感觉不能承受后自行放手、用手掐对方暗示等比赛细节达成了一致。
随后,两人在河堤下沙洲滩上脱下衣裤,钱军位于河水上游,黄洋洋位于河水下游,双方用手臂相靠并用手掌抱住对方颈部同时潜水。在河水深水处潜了一阵后,支撑不住的钱军拉扯和按压潜水中的黄洋洋,将头部浮出水面呼吸空气。站在岸上观看的小丁等人看到只有钱军有呼吸的行为,而黄洋洋长时间沉入水中,便以呼喊、扔石头、使用拖鞋抛打钱军等方式,阻止潜水比赛,但没有效果。随后,钱军在河中强行摆脱抱住其腿的黄洋洋,自行上岸。
上岸后,钱军得知黄洋洋还沉在水中未浮出水面,便潜入河中寻找黄洋洋,未果。
公安机关接警后赶至案发现场,将在水中寻找黄洋洋的钱军挡获,但当日未找到黄洋洋的踪迹。4天后,黄洋洋的尸体在大英县回马镇王家槽涪江河段被发现。
法院判定 被告犯过失致人死亡罪
经法医鉴定,黄洋洋符合生前溺水窒息死亡征象,溺水是其直接死亡的主要原因。
前不久,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法院判定,被告人钱军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同时赔偿黄洋洋的亲属经济损失人民币25000元。
律师说法
被告为何被判
过失致人死亡罪?
四川诸葛律师事务所律师任强表示,被告人钱军与受害人黄洋洋商定奖惩方法后,相约在涪江河内比赛潜水,由于过于自信黄洋洋潜水技能尚好,采取在河水内拉扯、按压的方法,强行摆脱黄洋洋自保并导致黄洋洋在河水中失踪溺亡。钱军虽然能够预见潜水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但由于其自信黄洋洋潜水技能好而轻信能够避免,所以,黄洋洋的死亡既非钱军希望,也不是其放任的结果,是由于钱军过于自信的过失所致,钱军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过失致人死亡罪构成特征,故钱军被判过失致人死亡罪。
被告为何会承担
民事赔偿责任?
而在此案中,钱军与黄洋洋比赛潜水,得知黄洋洋失踪后返回河水中寻找施救,公安机关将正在河水中寻找黄洋洋的钱军带至派出所调查,其如实供述案件基本事实,可视为钱军自动投案,可以对其从轻处罚。钱军过失致人死亡犯罪行为致使黄洋洋的亲属遭受经济损失,应当根据情况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采访手记
朋友下赌注,不能拿生命开玩笑
这个案件给我们的启示很多,生命因为一场游戏而戛然而止,实在令人惋惜。本案给了我们两个方面的启示,一是生命无价,大家一定要珍惜,切莫拿生命当游戏。二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朋友之间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下一些不关乎生死存亡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赌注也无关紧要,重要的是,要把握好这当中的分寸,一定不能逾越法律的底线。
(文中涉案人物系化名)
(记者 陈竑 实习生 张泽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