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创建“平安小区”工作纪实
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扎实推进创建“平安小区”工作,不断提高社会治安管理水平,实现小区治安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居民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深化治安防控体系
社区警务室覆盖率100%
城市小区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没有小区的和谐稳定,就没有全社会的和谐稳定。
近年来,我市将社区警务建设作为平安小区创建的基础环节来抓,全市共建成社区警务室96个,配备社区民警96名,社区警务室覆盖率达到了100%。广大社区民警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多措并举,综合“调理”,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借助人防、物防、技防等手段,从整合小区防范资源和激励群众自发参与入手,通过感情投入、资金筹集等措施,动员小区一切防范力量,实现了区域发案降低。
为推进小区防范措施进一步落实,公安机关以专职物业队伍、居民自发力量为主体,建立健全了小区内部治安巡逻队伍,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活动。指导小区物管部门加强了对小区防盗报警器、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建设,增加了技防监控设备覆盖率。督促小区推进改造封闭、半封闭式建设管理,有条件的安装了门禁、电子监控系统,设立了门卫监控室,并配备了专职人员24小时监控。
完善社区安全措施
筑牢小区治安管控防线
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是小区安全防范的基础。以社区、居委会为单位,建立健全治保组织、专职巡防队和各种群防群治组织。积极推行楼宇、单元封闭式管理,应督促小区的楼道窗户、楼栋水管等易攀爬处安装具备防攀爬、防撬动功能的防盗护栏和防攀钢叉;鼓励居民楼宇安装电控门禁系统、家庭防盗门、防盗窗;督导小区物管加强对偏僻、夜间黑暗地方的灯光照明,不断完善软、硬件,积极筑牢治安管控的第一道防线。
为深入开展好小区内部流动人口、出租房屋、重点人员、特殊群体和行业场所的管理控制工作,公安机关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搭建以社区为基本单位的服务管理平台,统一归口担负起流动人口申报登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等工作。健全完善由街道(社区)综治、社区网格员等为主体的流动人口协管队伍,根据辖区流动人口工作、生活特点,开展经常性的信息采集登记。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作为社区民警的重要职责,按照“核查即录入、录入即比对”的要求,随时随地采集、上传和核查流动人口信息。并积极开展面向特殊群体的管理服务,落实有关政策,把刑释解教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残孤寡等群体纳入管理视线。
强化物业公司整体联动
促进小区内部和谐稳定
为强化与小区物业公司的整体联动,各派出所将辖区专职巡逻队员与流动人口协管员、居民小区门卫等治安积极分子进行有效整合,健全完善社区民警、专职巡逻力量分组包片,治安积极分子协同巡防的工作机制。公安机关主动与小区物业单位、社区居委会联系,定期对保安人员、治安积极分子等巡逻守护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传授巡逻盘查技巧,提高处置突发情况应对能力,指导监控、消防设备的规范使用,进一步强化巡逻守护人员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
公安机关以“警民恳谈”活动和社区警务工作为载体,大力推广警民恳谈、警民议事等经验做法,经常性地深入到小区群众当中,了解掌握情况,加强法治宣传,听取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真正做到思想上尊重、感情上贴近、工作上依靠、生活上关心,并深入排查小区内部治安突出问题,把排查工作重点放在容易发生治安问题的“三防”不到位的小区,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性案件多发的居民小区,人员聚集区域,集中整治小区存在的突出治安乱点和治安突出问题,坚决扭转一些小区治安混乱的局面。同时,组织社区民警主动走进小区,宣讲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把平安送进小区。
(实习记者 何东航 记者 高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