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遂宁市委政法委员会 遂宁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承办:四川法制报社
首       页 每日头条 政法要闻 高层声音 视频联播 区县动态 微博遂宁 三大建设 遂宁法学 图片播报 热点专题
法院天地 检察风云 警方传真 司法之窗 消防安全 交通安全 网上课堂 政法文化 律师答疑 政策法规 法律援助
县(区)船山区 | 安居区 | 蓬溪县 | 射洪县 | 大英县
您当前的位置:bet365体育投  >  律师答疑
 
协议可否约定子女去世后的继承权?
www.suiningpeace.org.cn 】 【 2013-11-12 16:50 】 【来源: 遂宁新闻网】
  郑女士:我和男方在离婚协议书上明确写有,在我儿子名下的任何财产他不得占用或继承,现在因为我的病很重,我想把我名下的房子过户在我儿子名下,如果我儿子发生意外,男方有权继承吗?
  
  四川弘维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晓均:你和你丈夫的离婚协议,不能约定子女去世后的继承权。如果将来你儿子发生意外,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其父亲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编辑:责任编辑 曹晋敏
相关新闻
 
付了钱又要换货 应怎样要求赔偿?   2013-11-12 16:45:04
抚养权转让前妻不干怎么办   2013-11-12 16:46:26
不知情下当了股东怎样维护自身权益?   2013-11-12 16:45:38
出门上班被狗吓摔倒 这种情况不是工伤   2013-11-12 16:42:05
商场效益不好了 能否向商场索赔   2013-11-12 16:43:57
 
友情链接
中国长安网   |   四川长安网   |   成都长安网   |   宜宾长安网   |   达州长安网   |   自贡长安网   |   内江长安网   |   遂宁法院   |   遂宁检察院   |   遂宁公安
遂宁司法   |   遂宁新闻网   |   四川新闻网遂宁频道   |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   |   四川法制报   |   人民法院报   |   检察日报   |   人民公安报   |   新华网法治频道   |   人民网法治频道
 
bet365体育投简介 | 版权声明 | 投稿须知 | 联系我们:(0825)2227949
蜀ICP备13011412号    bet365体育投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违者必究
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6307室    邮编:629000